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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帶著阿母去黃昏巿場買麵包給孩子吃,買好上車後阿母非常得意的跟我說:「你看,剛剛我去買的一斤只要11元哦!」,我回應她同時指著隔壁攤掛著一斤10元的牌子說:「那個雖然有便宜1元但太熟品相不好不能放太久,還是你買的比較好」,阿母正得意著時車子經過一個轉角,轉角水果攤掛著一斤9元的牌子,我假裝沒看見但眼尖的阿母就難過的說:「唉~早知道就多走兩步先看看再買」。 曾經有朋友問我:「該不該將第三者的惡行告知原配,因為第三者的行為真的太囂張了」,我想反問她:「是誰看不慣第三者的惡行」又或是「出於為原配感到不平」,不管原因為何?試問如果原配“感覺”自己的生活是幸福的,那知道真相不等於陷原配於痛苦之中。其實大家都很清楚,第三者如此惡行是只為了爭取她得不到的東西?又何其好笑。 這所謂的三角關係最清楚狀況的(第三者)其實是最痛苦的,而不在狀況內的原配只是過著她“感覺”幸福的生活。至於那個始作俑者“男人”呢?常有人說: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偷不著。說明了偷腥的男人也只是尋求一種“感覺”而已,回過頭看看男人費盡心力追求的也都是"女人"呀! 照片裡的巧克力是大姑在世博比利時館排隊2.5hr的戰利品,我真心認為那真的是世上最好吃的巧克力,除了頂著比利時出產的名號外,也包含了在夏日悶熱的雨中忍受著與大陸同胞貼身排隊2.5hr其間還要慎防被插隊的毅力。 PS.那次買的麵包很便宜一個五元,買五十元多送一個,唉~高興的以為撿到便宜了,才發現麵包整個壓扁後跟一片壓扁的土司一樣“厚”~讓我"幸福的感覺"整個幻滅只覺得現實真是殘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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